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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行銷(E-mail Marketing)
電郵推廣做為新生的工業,而且環保,相對其它推廣方式更加成本效益,支持政府立法規管濫發電子訊息同時也希望政府考慮以牌照方式將本推廣行業正規化: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表示,政府將推出一系列打擊濫發訊息的措施,並準備立法規管該活動。我們對此表示十分支持及希望可以盡快立法實施,從而制定出適當的指引。這對日後工作上營運的有很大的幫助,現時本港並未有就發送電郵廣告作一個明確的指引及界定,令到日常在推廣工作上難免有一定的灰色地方,根據有關報導統計本港的濫發電郵中有約90%以上是來自外國,相對本港自己的濫發電郵只約10%。以下提出幾項建議:
- 建議政府成立一個公正的投訴機制部門,接收及管理相關的問題。
- 加強教導市民當收到濫發電子訊息時的正確處理方法。
- 好多行業,例如導遊,地產經紀,涉及的技術含量及知識少,政府可以以牌照形式監管這些行業,相信電郵推廣也可以,這可保証一些有很強研發能力的公司繼續發展。
- 電郵廣告發送者需提供一個最簡單的方法讓收信人刪除自己的資料,已表明「不收廣告」。電郵廣告發送公司也須保留有關資料,日後更不可重複發送。如果每個收信人及發送公司都認真執行以上的刪除動作,濫發的問題一定可以減少。發送公司其實也不想發送訊息給一些不願收信的人,這對發送公司來說也是一個浪費。以前曾有說法教收信者不要向發送公司刪除,這個做法不是一定正確。其實大部份的香港業界都是很自律的。(部份外國的巨型濫發者例外)
- 支持成立黑名單機制,但必須公開公正及讓各方業界有權參與及制訂。避免只聽單方面聲音,同時必須考慮確保資訊的流通。
- 電子訊息是新時代的產品,也是最環保的東西,應該好好利用。人類生活在地球,但是對地球的破壞現已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地球氣溫不斷上升,天災不斷增加。十萬個電子訊息總比十萬張紙好,所以應該立法及鼓勵多些使用,但使用的方法應該適當。建議在立法的同時應結合環保一齊考慮,制訂一些電子與環保的新措施。避免只在單方面問題上考慮。
- 建議在每封電子訊息的標題前加上「廣告」字眼,讓收件者容易分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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